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自今年5月份起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宁波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于近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进一步的排摸整治。
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若仍存在各类隐患问题的,应在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无证有照”),仍从事文化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培训的机构应立即停止文化学科类培训,如有继续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业务的意愿,应根据《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甬教政〔2018〕250号)相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继续办学,对未停止办学的“无证有照”机构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机构(“无证无照”),必须立即关停,未关停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市教育局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注意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误区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误区四: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建议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机构“九看”:
看“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
看办学许可证,且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看是否超范围组织培训;
看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
看辅导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且有固定合同;
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公示;
看报名付费是否开“培训费”的正规发票;
看是否签订培训合同;
看办学场所是否有消防灭火器材等安全措施。
现将中心城区(市属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东钱湖)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布,其他区县(市)也将于近期陆续公布。
宁波夏恩少儿英语三家分校均入围白名单